贏了這場官司,但輸家卻沒有。;我沒有錢支付賠償金。這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 "審判很容易執(zhí)行。這就需要原告審時度勢,調(diào)查研究,在民事訴訟前做個聰明人。千萬不要一時沖動,試圖把沒有支付賠償能力的被告告上法庭,最后你除了消耗自己的人力財力,還是竹籃打水一場空。雖然你贏了官司,但你會失望的。審判的錢成了鏡中花,在水中。只有在被告有償債能力,不影響其基本生活(保證被告有吃有穿有住)的情況下,你才能償還你的債務(wù)。要到猴年或者馬月才會知道。也許有信用的被告會主動給你,而不找你要。萬一沒有信用,就是俗稱的老賴,到死都見不到一毛錢。我的一個朋友,一直很守信用,借了20萬給葛望做生意。他口頭上同意期限為一年,第二年到期,但他沒有 I don’我不會還的。第三年,我的朋友 他的父親去世了,他的妻子生病了,他將其告上法庭。法院贏了這場官司。然而,雖然葛望名下有房,也在外省從事塑料袋銷售,但所有的銀行卡就是沒錢,至今已經(jīng)7年多了。